一、概況
浪漫(Romance)一詞原出于11~12世紀用羅曼語寫成的關于敘述中世紀騎士俠義氣概和傳奇事跡的民謠或小說。
西方文學藝術史: 現實主義 浪漫主義
浪漫主義:
指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盛行的文藝思潮和文藝流派。
當時,歐洲各國民主革命運動高漲,法國大革命失敗導致人們對現實的失望,于是出現“自由、平等、博愛”的思想精神,人們以此為寄托來創(chuàng)作文學藝術作品。音樂史學家把“浪漫主義”借用到音樂領域,把當時一批在歐洲的作曲家看成是浪漫主義音樂的代表,即所謂的“浪漫樂派”。
二、時間界定
19世紀前后的一百年(1790~1910)
初期:19世紀10~20年代
中期:19世紀30~40年代
中后期:19世紀40~80年代
晚期:19世紀90年代~20世紀初
三、音樂風格特點:
1、風格上:作品強烈地張揚主觀情感和個性特征;
2、文化傳統(tǒng)上:作品強調民族觀念,民族氣息濃厚;
3、體裁上:打破古典主義體裁禁錮,出現“標題音樂”、多樂章交響曲、單樂章交響詩等體裁;
4、音樂要素上:
(1)旋律:富于抒情性,樂句結構靈活,伸縮性強;
(2)織體、和聲:主調音樂為主,擴展傳統(tǒng)和聲,大量運用不諧和和弦和七和弦、九和弦;
(3)調性:常用半音轉調和遠關系轉調,晚期作品調性給人以含糊不清的感覺,但仍以調性音樂為主;
(4)力度、速度;變化幅度大,更具有張力;
(5)曲式結構:注重音樂內容和主觀表現,結構自由多變。